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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正通過道小型車行駛道路時後座乘客應與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相同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修正條文,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準備作業正準備進行,並已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日期,預計明年八月上路。

 

交通部路政司昨(八)日表示,小型車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修正條文,行政院已核定明年八月一日確定實施行,同時將進行全面宣導作業,讓民眾普遍意識暸解繫安全帶的重要性,再輔以處罰為手段,修正條文生效施行後,對一般成人及兒童,將分別有半年及一年的宣導期。

 

路政司簡任技正張舜清指出,後座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小型車種類,指自用、營業或租賃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等,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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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小型車後座附載超過四歲至十二歲以下兒童,應搭配使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的幼童用座椅或學童用增高型座墊,四歲以下孩童以及體型可正常安全繫安全帶幼兒,則無須加裝輔助座墊。

 

張舜清另指出,如果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計程車駕駛人的告知貼紙,將由公路總局議製作後透過相關計程車公會發送計程車駕駛人黏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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