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  

 

〔自由時報〕開車不打方向燈,小心賠上人命、吃上官司!

桃園縣一名蔡姓貨車司機因轉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導致後方徐姓騎士閃避不及摔死,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將蔡姓司機判刑8個月。蔡某則喊冤表示,當時並非要停車,將再上訴。


 去年6月桃園縣一名蔡姓貨車司機,行駛在車道時疑似要靠右停車,但在未打方向燈的情況下,車子便突然靠右偏再繼續直行,突如其來的舉動讓後方的徐姓機車騎士反應不及,車身直接撞上右方車道上的路燈和放置在路邊的招牌,徐姓騎士則彈飛到一旁的稻田中,頭顱出血死亡。

貨車司機喊冤,指好心做筆錄卻成被告。法官認定貨車沒打方向燈就往右偏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依過失致死罪判刑蔡姓貨車司機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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